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82年,是依法执行国家对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性专业检验机构和科研机构,是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。
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总建筑面积15000㎡,设有化学、物理、微生物、细胞、动物实验、电子等检验检测实验室。拥有液质联用仪(LC-MS-IT-TOF、LC-Orbitrap、LC-MS/MS)、气质联用仪、凝胶渗透色谱-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、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、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等现代化大型精密检验设备500余台套。在国内首批开发应用实验室信息管理(LIMS)系统和科学数据管理(SDMS)系统,实现从检品收样、分发,到实验数据记录、采集,再到报告书审核、签发等全过程的无纸化操作及质量管理的实时监控。
根据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1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1-2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收条件
1. 品学兼优,身心健康,有独立的科研能力、良好的合作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,年龄在35周岁以下;
2. 近两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、将于2015年6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,或由其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(工作站)出站,所学专业为药物分析学、中药学、药理学或与我所博士后研究项目专业领域相关的专业;
3. 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。
二、研究方向
药品质量安全检验和风险控制技术研究。
三、待遇条件
1. 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科研设备;
2. 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;
3. 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、福利等参照国家、广东省、深圳市和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;
4. 提供免费住宿,并配备相关生活设施;
5. 协助解决档案、户口和家属随迁问题;
6. 进站后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政策支持。
四、报名要求和联系方式
1. 凡申请来本所做博士后研究者,请于2015年5月30日前提交下列申请材料(发送至联系人邮箱,申请材料恕不退还):
1) 个人简历(含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主要研究成果目录)
2) 自荐材料(附上能体现个人科研能力水平的研究代表作2篇及以上)
3) 《博士后申请表》(工作站联合招收)(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,下载并填写)
4) 博士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(仅限应届毕业生)。
2. 本所采取“严格考试,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。本站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,并根据情况请申请人提供进一步资料。初审合格者将安排相关考核、面试,具体形式、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。
3. 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深圳市药品检验所
邮政编码:518057
联系人:江坤
联系电话:0755-86620669
E-mail:szyjs@szda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