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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《中国药典》2015版增修订内容(中药)专项培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9-02 文章来源: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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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深药检〔2014〕136号

  

  

  关于开展《中国药典》2015版增修订内容

  (中药)专项培训的通知

辖区内各中药生产企业:

  为配合《中国药典》(2015年版)在深圳辖区内的宣贯,结合国家药典会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相关培训内容,现决定依托深圳市药品检验所药检论坛培训平台,面向辖区内各中药生产企业举办“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增修订内容(中药)专项培训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
  (一)时间

  2014年9月12日 下午 2:00-5:00,

  (二)地点

 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(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)E208多功能厅

  二、培训内容

  (一)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附录概况与制剂通则主要增修订内容

  (二)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制剂通则检查方法概述

  (三)2015版《中国药典》附录有关中药安全性等检测

  方法的增修订情况

  授课老师:中药检验室 苏畅博士

  三、报名等其他有关事项

  (一)报名方式:请详细填写报名回执(见附件)于9月8日前,将回执电子版发至邮箱szyjs@szda.gov.cn或纸质版传真至0755-26031834。

  (二)也可申请加入“深圳药品检验群”(qq:293724004,申请信息填写:企业名称+部门+姓名)下载培训通知,进行检验技术交流。

  (三)本次培训为免费培训,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,可提供停车场地。

  附件:报名回执

 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

  2014年9月1日

业务咨询方式

电话:

0755-26031832、0755-26031833(药品、化妆品)

0755-26031121、0755-86541379(医疗器械、药包材)

邮箱:

szidc-bt@njsxbjwl.com(药品、化妆品)

szidc-md@njsxbjwl.com(医疗器械、药包材)

投诉(复验/复检)联系方式

电话:

0755-26031723

邮箱:

szidc-qa@njsxbjwl.com

联系地址

地址:

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

邮编:

5180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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